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客观认识
发布时间:2021-01-07 23: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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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纸桶厂家
一是无论承认与否,民间融资都客观存在。对市场准入的行政限制,只能降低民间融资的透明度,增加民间融资成本。在全球,尚无完全禁止住民间融资的例证,只是隐蔽程度不同而已。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和生存能力与经营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有关,而与注册资本起点无关。现实中,注册资本几千万甚至数亿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乏亏损的事例;同时,手中仅有几万、几十万资金的放贷人每年的收益足以让其不会放弃以此业为生。要深刻认识到民间融资千百年来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监管者应关心的实质只有一项,就是监督并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风险外溢的情况。核心是监督其资金来源和依法经营情况,将其风险控制在注册投资人范围内,而不使之外溢为社会风险。
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与活力在民间。小额贷款公司源于民间融资,民间融资不存在资金不足问题,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在现实生活中,民间融资是以联合与合作解决自身放贷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不宜片面只局限于从壮大小额贷款公司个体规模上研究其发展和增加贷款能力问题,而应解放思想,从小额贷款公司整体上、从增加全社会有效金融供给的角度研究其发展和增加贷款能力问题,这才是科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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